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20-10-22 | 阅读次数: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控国家数据平台”2020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41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常态监测机制,切实推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请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按时完成平台数据表格的填写及上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安排 1.请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负责人于2020年10月23日17:00前,将数据填报(具体工作人员)和审核(部门正职领导)人名单填报完成(见附件1),并发送至邮箱yishui@tust.edu.cn。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根据上报名单为填报人和审核人分配用户名和密码。 2.10月26日—30日,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基础表格的填报工作,各教学单位协助牵头部门完成基础表格相关数据的统计汇总。 3.11月2日—14日,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完成其他数据表格的填报工作。 4.11月16日-20日,进一步完善基础表和补报关联表数据。 5.11月21日,完成全部数据的导入,数据填报并审核完成后,请各单位、职能部门审核人于11月23日,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ishui@tust.edu.cn;将纸质版材料,经审核人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二、填报任务和方法 1.填报任务:根据《天津科技大学2020年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数据任务分解表》(附件2),相关责任部门、协助部门及各教学单位工作人员要认真分析所负责填报的数据表格结构,在2019年填报数据的基础上,对2020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进行填报。 2.填报方法:根据《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见附件3)进行填写。请各位数据填报人和数据审核人务必认真研读各项数据指标内涵说明。填报系统的用户名密码,会根据填报的附件1,后续发送到填报人、审核人邮箱。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工作,是学校加强内涵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工作,也是我校进行审核性评估的数据信息来源,各单位、部门须认真对待,确保填报工作顺利进行。 2.精心组织,确保质量 为确保数据采集质量,本次数据填报实行责任到人、分级负责的工作模式,以确保数据和文本材料的客观准确、真实有效、无一遗漏。 四、注意事项 为便于填报工作顺利进行,已建立“天津科技大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群”(QQ号码:517544868),请各单位的填报人及时入群。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0年10月22日 |
相关附件 |
附件1:天津科技大学教育教学质量检测数据填报工作人员信息表.xlsx |
附件2:2020天津科技大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数据任务分解表.docx |
附件3:2020年数据填报指南 .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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