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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0-10-23 | 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

为保障正常的教学运行秩序,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教学质量,促进优良学风、教风建设,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完成,学校定于第九至十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0月26日至11月7日(第九至十周)

二、检查方式和内容

本学期教学检查采取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学院(部)自查

各教学单位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制定方案,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部署工作,采取召开师生座谈会形式及时了解教学中存在问题,落实好院领导、同行教师听课任务。按照下述要求对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试卷质量、毕业设计(论文)及导师制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1.教学情况

(1)课堂教学。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和考核方式是否齐备;教学进度是否按照计划执行,有无随意调停课现象;课程作业批改、答疑和指导情况;学生出勤率及听课状态等。

(2)实践教学。实验指导书、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任务书是否齐备;实验教学安排与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是否一致;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情况(着重对涉及使用压力容器、反应器等设备使用情况、实验药品保存和安全用电等情况等进行安全检查),实验教学运行情况。

2.试卷质量。试卷命题审批程序是否规范;试卷考核内容与课程教学目标的达成情况;阅卷环节评阅标记规范性、评分、核分情况。

3.导师制落实情况。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检查导师联系学生和指导学生情况。

4.课程思政与教材选用。课程思政建设与协同育人情况;进一步做好教材相关内容有关排查工作,严格落实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要求(教高函〔2013〕12号)。

5.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和过程性考核。包括教师选用线上课程资源质量、授课计划和教学设计等开课要件情况,课程教学效果。采用过程性考核的课程考核标准和考核方式的合理性。

6.毕业设计(论文)。对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任务书、答辩记录等文档材料规范性、质量以及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是否合理等进行自查。

7.座谈会。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了解和听取师生双方的意见和建议,为及时改进教学中存在问题提供第一手材料,参会学生代表应会前征求班级同学意见或建议。

(二)学校检查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组织校教学督导组、教学名师等专家深入课堂开展听课,举办座谈会的形式检查教风、学风情况,同时开展混合式课程和试卷质量等专项检查。

1.教学改革与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学院“新工科”“新文科”专业建设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开展情况;一流课程建设规划(包括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课程)和实施效果。学院教学质量内部保障制度建设、高质量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和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举措和成效。

2.课堂教学。教学检查组将对本学期开设的课程进行听课、巡课,将采用可视化教学平台和现场听课相结合方式进行。实验实践课将按照课表采取随机抽检方式进行。

3.专项检查。针对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教学、试卷质量和导师制落实情况等学校将采取听课、抽查材料和调研问卷形式进行检查。

4.召开座谈会。组织学生座谈会、教学督导和教学信息员座谈会,分析研判学校教学质量监控有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自查方案,落实学校有关要求。教师、学生座谈会日程由学院自行安排。

(二)为保证本学期课程教学评价数据的准确性,请各学院对本学院评教任务书核对稿进行核对。如有改动,请在打印好的评教任务书核对稿上进行更正,并由任课教师签字确认,11月5日前将核对好的任务书核对稿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三)各学院在全面教学自查的基础上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可包括检查情况工作总结、典型案例和需要进一步整改提升等内容。请于11月15日将期中教学检查方案、总结等材料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电子版发至邮箱lulu@tust.edu.cn。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0年10月22日


相关附件

天津科技大学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总结表(框架).docx
期中教学检查上交材料及时间.docx
座谈会安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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